求索传奇画室傲人成绩
求索传奇画室是湖北省统考状元画室,创
范珂蓝
范珂蓝同学,凭靠优越的专业成绩和文化
熊米米
熊米米同学,凭靠出色的专业成绩和文化
喻思洋
喻思洋同学,凭靠优越的专业成绩和文化
张嘉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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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卉
汪明卉同学,凭靠优越的专业成绩和文化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新中国美术的摇篮吧。
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首选物理 437分,首选历史 432分),依据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含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
1.校考成绩位于美术与设计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
2.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
3.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第四轮学科评估:
美术学B+ 设计学B
第五轮学科评估:
美术学A- 设计学B
最高学位授予权:
硕士
学校现有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95.8万㎡。共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7478人,教职工919人,其中国务院特殊津贴12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中宣部全国文艺界德艺双馨2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2人。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的美术与书法、设计、艺术学、设计学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画、绘画、雕塑、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摄影、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等12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和“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经过80余年的发展,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长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
鲁迅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前身是在1979年创建的工业造型设计专业的基础上于1988年建立的工业设计系,培养掌握本专业的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以及工业造型设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综合实施能力的工业造型设计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环境设计专业下设两个专业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和城市规划与设计方向。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大量的教学经验并积淀了坚实丰厚的学科专业优势,成为艺术设计教育领域和行业的翘楚。其中创新设计思维培养与创意设计表达为其鲜明专业特色,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形成独特专业优势。
绘画艺术学院下设油画、版画、水彩画三个专业方向和基础教学部,专业建设方面注重绘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通过不断整合教学资源,加强课程之间的衔接性,建立交叉互融的专业教学结构。坚持以科研创新推动实践教学,积极探索专业特色发展和科研创新相结合的建设途径,形成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的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并逐步完善符合时代发展、符合艺术教育发展规律、饱含鲁艺特色与精神内涵的绘画专业教学体系。
鲁迅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成立于2019年5月,下设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和艺术设计学三个专业。人文学院紧密结合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以本科教育为本,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文化创意产业和美术理论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一流的应用型专业。
为了更好地展现我系雕塑的整体教学实力与竞争性,适应时代的要求及学科发展趋势,将教学团队分为四个工作室来开展教学工作(第一工作室— —公共艺术;第二工作室— —民族传统的当代传承与表达;第三工作室— —材料语言在雕塑中的运用;第四工作室— —具象雕塑艺术)。通过不同的教学主张与训练方式,从而形成有利于专业发展而又充满多样性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特色,以达到丰富而全面的教学面貌与追求。
鲁迅美术学院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始建于1953年,现有染织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和服装表演与时尚设计传播四个专业。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教育根本任务,经过六十余载探索已形成了多个专业跨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独有教学体系与特色,为国家教育、文化、军事、产业做出突出贡献,产学研水平处于国内同类院校领先地位。2019年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验精神的艺术家。该系在国内外艺术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积极参与各种艺术创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工业设计专业秉承“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鲁艺精神和鲁艺传统为依托,面向国家工业设计人才培养需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了明确的以教学为主体,以设计、研究为支撑的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鲜明教学层次定位;发挥学科优势、发展前沿及新兴交叉学科、围绕国家一流专业的建设目标、发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建设作用、凸显专业内涵的时代性、满足人才培养需求、形成服务社会的教育教学体系的办学定位;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专业目标定位和立足辽宁、服务东北、辐射全国、面向国际服务面向定位。
鲁迅美术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沈阳校区)始建于学院建校初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历了数次学科调整和组合。现有外语、体育和文学三个教研室, 承担全院本科生外语、体育、文学、计算机和文件检索等共同课的教学任务。现有教师25名,教学辅助人员2名,教师队伍稳定,发展趋势良好。各科教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教学和科研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公共基础教学部始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服务学生为根本,注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身体素质,为学院高素质美术专业人才的培养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鲁迅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22年11月,前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成立于2010年。是学校下属的二级教学机构,主要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培育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贡献力量。
鲁迅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鲁迅美术学院下设的二级学院,成立于1988年,初为函授部,1991年改制为成人教育学院,2010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普通高等教育外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教育,同时承担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专科)主考学校之责,并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目前,我院的成人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本、专科教育与长短期培训教育相结合的相对独立的成人教育办学体系。各类教育旨在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高等美术专门人才,培养学生服务社会、自主就业的能力。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创建于1953年,是鲁迅美术学院创办的一所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与鲁迅美术学院的发展紧密相联,从53年建校至今,已走过了60多年的风雨历程,作为鲁迅美术学院办学体系的一部分,学校始终传承着鲁艺精神,坚持以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突出、人文情怀高尚的优秀艺术人才为宗旨。1953至1969年间,学校曾招生11届共800多名学生,这一批学生大多数已成为我国美术界著名的专家和学者,杰出的毕业生有:原鲁迅美术学院院长兼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主席、著名油画家宋惠民先生;北京画院院长、《毛主席去安源》作者、著名油画家刘春华先生;原辽宁画院院长、著名国画家赵华胜先生;原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辽宁画院副院长、著名油画家吴云华先生;原鲁迅美术学院副院长、著名版画家李福来先生等等。
鲁迅美术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作为学院直接面向社会的窗口,承担学院文化创意事业及相关工作。文化创意研究中心主要围绕文创产品开发、文创品牌培育、专项人才培养与孵化及文化综合服务展开具体工作,并为鲁迅美术学院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
平面设计专业方向建设形成集广告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设计、展示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环境导视系统设计及信息设计等方向的综合性设计教学体系;多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形成集数码影视、网页、图像与音效的互动与互联等新媒体状态下的综合性设计教学体系;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将形成集电影动画、电视动画、网络动画、游戏动画及综合媒介动画作品的综合性设计教学体系;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形成以金属、玻璃、纤维、髹漆四大材料工艺为基础,以造型艺术与设计艺术两大学科知识结构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学科定位的现代工艺的综合性设计教学体系。
数字媒体艺术主要针对数字式影像设计、信息设计、动态设计、虚拟现实设计、形象系统设计、数字产品设计、网络媒体设计、视频广告设计、空间设计、交互式系统等多媒体整合设计内容产业的发展,研究并发展出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有时代特色的新艺术形式,引导学生创作用各种数字、信息技术制作的新形式的艺术与设计作品。
传媒动画学院现有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艺术与科技三个专业,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千余人。学院秉承“泛动画”理念,强调动画与全媒介融合,打破壁垒,跨媒介整合,将哲学思考通过动画与全媒介融合的多重手段进行表达,把对全新媒介时代的生存方式、文化观念的解构转化为视觉化、剧场化、沉浸式的艺术体验。
鲁美·文化国际服装学院是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中国鲁迅美术学院与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合作开展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隶属于鲁迅美术学院的二级学院。我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被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鲁迅美术学院工艺美术设计学院2021年正式成立,由前身为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拥有十一个材料工作室的工艺美术教学部整合而成,经学院申报于 2013年获得教育部批准将工艺美术专业正式设立于“工艺美术教学部”,同年9月工艺美术专业开始招生,2017年更名为工艺美术系。现有综合媒材、陶瓷艺术、金属首饰、立体漆艺和玻璃艺术五个教学方向,七个专业工作室。工艺美术设计学院目前理论教学与实践场所约5300平米,分别为理论教学空间、实验制作空间及展览展示空间,各专业工作室配有实践教学必备的仪器,能全面满足专业教学要求。
鲁迅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成立于2019年5月,下设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和艺术设计学三个专业。学院紧密结合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以本科教育为本,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文化创意产业和美术理论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一流的应用型专业。
一、招生计划说明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艺术类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无预留计划。
(二)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公共课;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学。
(三)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四)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设置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最终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五)各专业文理科(历史学/物理学科类)兼招。招生计划总数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分省计划具体安排以招生计划投放省份核准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专业设置
三、艺术类校考安排
(一)校考专业及招考办法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初选+现场考试”的模式,按“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类”组织校考和发放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录取。各校考类型包含专业和省级统考科类要求详见下表:
(二)校考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名资格;
(2)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3)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生,相应科类的艺术类省级统考须合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10:00 — 2024年1月23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3.报名方法
(1)报名系统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管理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178.htm(建议使用电脑网页版登陆)或使用艺术升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校考类型→确认提交→上传报考资料(考生照片及相关证件)→在“报考记录”(电脑端点击“已报专业”)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3)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在“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类”中选择一个校考类型报考。
4.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生源所在地省级招考机构和本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准确填报,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完成报名操作流程后,务必确定是否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我校校考,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初选
我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对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参加相应类别的现场校考,原则上参加现场校考人数不超过各校考类型招生计划数的8倍。
1.报考“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标准,初选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参加现场校考。
2.报考“书法类”的考生,“书法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标准,初选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参加现场校考。
报名考生于2024年2月下旬后查询初选结果,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考试、选择考点、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后方可参加现场考试,初选结果查询的具体时间、查询方式等安排后续公告。
(四)现场考试
1.考试安排
现场校考拟于2024年3月中旬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和详细安排将另行公告。
考点地址: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2.考试纪律
考生须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国家考试纪律和《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等相关纪律要求,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条例处理。
(五)校考成绩查询
校考成绩将于2024年4月中旬后公布,具体查询时间、查询渠道和方法另行公告。
我校按“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类”发放校考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类别招生计划数的4倍。
校考成绩一门不及格者,不发放校考合格证,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或未达到我校初选合格线者,校考成绩无效。
四、文化课考试和志愿填报
(一)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负责。
(二)考生于高考后在生源所在地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的具体设置以各省(区、市)为准。
五、录取
(一)投档比例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符合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三)录取批次安排
1.艺术类校考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具体以生源所在地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按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规定执行。
3.艺术管理专业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
(四)各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所在地的相关报考条件,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结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全国考生排名录取,考生须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线,且取得所报专业对应校考类型的合格证。
(2)艺术类校考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全国考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和安排专业。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4)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考生校考合格且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校考相关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艺术类校考专业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后,“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含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各校考类型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时,如遇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型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7)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统一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3)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五)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在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含破格录取)中不执行各省级主管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投放省份加分政策和投档规则执行。
六、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照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标准公布,详见“三、专业设置”。住宿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当年最终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复和备案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三)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助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助学金制。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2)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3300元/年/人。
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依据学校当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公示、上报。
2.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16000元/年/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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